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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朋友分享的

再認同不過

也點醒了我這幾年來

忙自己的事而忘記(懶惰?)聯絡的朋友們

 

『0歲那年買得起10歲那年買不起的玩具,可卻没了當初那般期待感;

30那年有勇氣去追20歲那年不敢追的女孩,可女孩早已為人婦多年;

40歲那年想再去珍惜30歲那年该珍惜的朋友,可卻已经疏遠多年…

人生就是這樣,错過了就再也回不来了
有些事,现在不做,以後再也不會做了
有些喜欢,现在不珍惜,以後就再也找不回来了』

作者:摆渡人;非典型性写作爱好者,资深幻想家,自由撰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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